澳大利亚行政复议特别法庭有关签证拒签之后的问题
2025/8/30 14:06:47 点击:
澳大利亚行政复议特别法庭,即:The Administrative Review Tribunal,简称“ART”(下称“特别法庭”),主要负责审查澳大利亚政府部门、机构或领导做出的相关决定;包括:移民和公民事务、社会福利、税务、儿童保护、劳工补偿、退伍军人等方面的各类事项。
特别法庭在审查移民和公民事务方面的问题时,主要涉及移民签证拒签或注销、难民签证拒签或注销、品格有关的签证的拒签或注销、公民入籍申请的拒绝,以及提名和担保方面的问题等。
实际中,常见的主要是签证的拒签和注销问题。
当事人被拒签后,可以选择向特别法庭申请复议。但是,是否能够申请复议,以移民局提供的拒签信的告知为准。
当事人如果可以申请复议且打算申请复议,则应在拒签信中规定的时间提出。这个时间是非常严格的,不能申请延期。
特别法庭收到复议申请后,会向当事人书面确认,同时,也会通知移民局。
特别法庭在复议时,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到场。当事人可以委托移民律师或澳大利亚的执业律师到场。此外,当事人的直系亲属,例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也可以代表当事人到场。
目前,行政复议的受理费用为3580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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