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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伴侣移民时 是否可以通过直接结婚的方式绕过最低12个月的关系期

2026/9/30 8:30:17      点击:

       理论上是可以的,通过合法结婚可以规避适用于事实婚姻(de facto)的12个月关系期要求。

       澳洲伴侣移民的场合,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的话,主要涉及309签证和/或100签证;澳大利亚境内申请的话,主要涉及820签证和/或801签证。

       对于事实婚姻或者说同居伴侣,即:没有在有关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领取结婚证,通常都是需要满足最低12个月的关系期要求的。

       即:在申请上述签证之前,两人必须至少已经在一起实际生活了12个月时间。

核心规则和区别

       澳大利亚Subclass 309(Partner Provisional)签证认可两种关系:

       已婚配偶(spouse):没有“最低12个月关系期”的要求。只要婚姻在澳大利亚法律下有效(valid under Australian law),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排他性承诺、关系真实持续(genuine and continuing),并且同居或并非永久分居,就可以申请。

       事实婚姻(de facto):通常要求在递交申请前,关系已持续至少12个月(除非有例外,如在认可的州/领地关系登记、有令人信服的同情情况等)。

       因此,如果目前尚未达到de facto的12个月门槛,直接结婚后以“已婚配偶”身份申请,就不需要满足那个12个月的时间要求。

注意事项

       婚姻必须合法有效: 在澳大利亚法律下被认可(包括海外合法结婚,且符合澳大利亚婚姻承认规则)。

      仍需证明关系真实持续: 结婚证书只是起点,不能单靠它通过。移民部仍会全面审查“四个支柱”(财务、家庭生活、社会认可、承诺性质)。关系时间较短、认识时间短就结婚的案例,会受到更严格审查,可能被怀疑是为签证而结婚。证据需要更扎实。

      不能纯粹当作“规避手段”: 如果关系本身不够真实、持续,或证据薄弱,申请仍可能被拒。移民官会看整体情况,而非仅看是否已婚。

其他选项 

       如果符合条件,可考虑在澳大利亚部分州/领地登记关系(registered relationship),这也能免除de facto的12个月要求。 

       如果尚未结婚且计划结婚,可考虑Prospective Marriage签证(Subclass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