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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伴侣移民的场合 是否可以通过结婚的方式绕过最低12个月关系期的规定

2026/10/8 8:18:14      点击:

       不可以。结婚或其他方式不能规避新西兰伴侣移民(尤其是居留签证)的12个月共同生活(living together)最低要求。

官方核心规定(Partnership Category Residence)

      根据Immigration New Zealand(INZ)的规定和Operational Manual(F2.5等):

       申请Partner of a New Zealander Resident Visa(伴侣居留签证)时,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已与新西兰公民或居民伴侣在真实且稳定的伴侣关系中共同生活至少12个月。

       这是强制性要求。如果未满足,申请将被拒绝。移民官没有裁量权豁免此要求。

      “共同生活”指真正共享同一住所作为伴侣(不是偶尔拜访、度假同住或室友关系)。期间如有分离,需提供正当且有说服力的理由,并证明关系如何维持,但累计共同生活时间仍须达到12个月。

       INZ明确将合法婚姻、民事结合(civil union)和事实同居(de facto)同等对待。婚姻本身不是豁免条件,也不能替代共同生活证明。

        官方表述强调:

        “Marriage alone is not sufficient evidence...”(仅凭婚姻不足以证明)。

       必须提供一系列证据证明关系是**credible(可信)、living together(共同生活)、genuine(真实)且stable(稳定)**的“四要素测试”。

结婚能否规避?

       不能。
       即使结婚,仍需证明已共同生活12个月以上(提交申请时)。近期结婚的夫妇如果共同生活时间不足,申请居留签证很可能被拒,且移民官会更严格审查是否为移民便利婚姻。

其他方式?

       没有官方豁免途径可通过特殊安排绕过此要求。

       临时签证(如Partner of a New Zealander Work Visa或Visitor Visa)没有明确的12个月共同生活硬性门槛,但必须证明当前在真实稳定的伴侣关系中共同生活。共同生活不足12个月时,工作签证通常先批1年(之后可续,最长累计约3年),期间可用于积累共同生活时间,再申请居留。

       文化安排婚姻访客签证(Culturally Arranged Marriage Visitor Visa)是独立路径,适用于特定文化传统婚姻,但仍需满足真实关系要求,不豁免后续居留的12个月规则。

实务建议

       先申请临时伴侣签证(工作或访客),在新西兰共同生活满12个月后,再递交居留申请。

       准备充分证据:联名租约/房贷、水电账单、联名银行账户、邮件寄往同一地址、照片、通信记录、财务互相依赖证明等,覆盖整个共同生活期间。

       分开期间需详细说明原因和维护关系的证据。

       近期政策(2026年9月起)进一步明确证据只能从双方年满18岁后计算,且双方申请时须年满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