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加拿大子女移民

2025/7/18 10:13:00      点击:

       加拿大子女移民中的“子女”,一般是指未成年子女-dependent child。

       加拿大移民法意义上的未成年子女是指,他们是担保人的婚生子女或领养子女,或是其配偶或伴侣的婚生子女或领养子女;年龄在22岁以下,且没有自己的配偶或事实伴侣;或者年龄在22岁以上,但由于精神或身体状况,经济上不能自理,且在22岁之前,在经济上就一直依赖父母。

       对于上述年龄上的例外情况,在移民局处理完移民申请之前,该未成年子女必须一直符合这个要求。

       如果担保人只担保子女移民,但不担保配偶或者伴侣,那么,在申请时,应当将该子女做为主申请人;同时,需要向移民局证明,该子女的另一个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其移民加拿大。

       如果该子女还有其自己的子女(即:担保人的孙子、孙女),那么,不管孙子、孙女是否也移民加拿大,在申请时,担保人必须声明其孙子、孙女是其孩子的未成年子女。

       如果担保人是加拿大公民,那么,不管其子女是否是在加拿大出生的,子女也基本是加拿大公民了。此时,不能再担保其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正常情况下,担保人之前在移民时,即时他们不一起移民,也应当申报其所有未成年子女,而且,所有子女也必须进行体检并通过移民局的背景调查。

       通常情况下,如果之前未申报有关子女,但目前又想担保该子女移民加拿大,一般是不允许的。但2019年05月31日至2026年09月10日,这期间,可以适用公共政策来担保此类子女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