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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电子旅行许可

2025/8/12 13:29:57      点击:

       美国电子旅行许可,即: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简称“ESTA”,主要是为美国给与免签待遇的那些国家的公民提供的。

       虽然是免签,但实质上,这些免签国家的公民在赴美国之前,还必须提前至少72小时申请ESTA。

       ESTA 是一个自动化系统,用于确认访客是否有资格根据免签证计划 (Visa Waiver Program,“VWP”) 前往美国,以及此次旅行是否会对美国构成任何执法或安全方面的风险。

       ESTA 不是签证。在需要签证的情况下,它并不符合代替美国签证的法律要求。持有有效美国签证的旅客可以出于签证中注明的目的,持该签证前往美国。持有效签证旅行的旅客无需申请 ESTA。与有效签证并不能保证进入美国一样,获准的 ESTA 也不能保证当事人肯定能进入美国。

       如果获得批准,ESTA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或者与申请人护照的到期时间一致(以最早的时间为准。例如:如果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不足2年,则以其护照剩余有效期为ESTA的有效期)

       持有 ESTA 前往美国时,一次最多只能逗留 90 天,并且两次赴美国之间应留出合理的时间,以免 边检人员误认为您意图居住在美国。对于两次访问之间必须等待多长时间,没有固定要求。

       目前,ESTA的申请费为21美元,即:4美元的处理费,加上17美元的授权费用。如果被拒,只许支付4美元的处理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