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移民条例第9章第9.13.1款规定的内容
2026/7/2 9:23:53 点击:
英国《移民条例》第9章第9.13.1款规定,即:UK Immigration Rules Part 9: Grounds for Refusal, Paragraph 9.13.1,主要涉及的是签证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而拒签。
该款规定,申请人申请入境英国、或申请同意入境英国或申请同意在英国停留的,如果有下列情形,那么,签证官可以拒绝:
申请人寻求进入英国或在英国停留的目的,不是《移民条例》规定的目的。
依据该款规定拒签的,完全是签证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出的,并不是强制签证官必须做出拒签决定。
换言之,并不是存在上述情形了,签证官就必须或肯定拒签,也可以不拒签的;但是,是否拒签,这个完全由签证官自由决定。
该款规定的适用场合,主要是申请入境英国、申请签证去英国或申请同意在英国停留。
其适用场景是,申请人欲在英国开展一定活动(例如:做一些不需要任何技能的工作,或找工作等);但在现行移民体制下,又没有对应的正式的签证类型或政策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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