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拒签后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审查
2025/9/4 15:10:27 点击:
按照加拿大移民法律,当事人认为移民局的相关决定不当的,可以向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 of Canada)申请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
但是,这个是有截至期限的。例如,如果移民和难民委员会(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IRB") 拒绝了当事人的难民保护申请,那么,当事人可以在委员会做出决定后15天内,向联邦法院递交审查申请。
鉴于该程序的专业性,如果当事人想申请审查,联邦法院建议,应尽快取得相关的法律意见。
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分两个阶段,即:司法许可阶段(leave stage)和司法审查阶段(judicial review stage)。
第一阶段,法院会审查与当事人案子有关的文件。当事人必须向法院证实,委员会的决定不公平或不合理,或存在错误。如果法院许可,则意味着法院同意对案子进行深度审查。
第二阶段,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可以出庭,口头解释、说明为什么其认为委员会的原决定是错误的。这个阶段,当事人可以有律师陪同,也可以没有律师。
司法审查期间,如果当事人的驱逐令是由委员会的难民上诉处做出的,则驱逐令暂缓执行,当事人可以继续在加拿大停留,直至法院做出裁定。如果驱逐令是由委员会的难民保护处做出的,则驱逐令不能暂缓执行,当事人可能需要离境加拿大。
最终,如果联邦法院同意委员会的原决定、认为没有错误,则当事人应离开加拿大。如果联邦法院将案子发回委员会重审,则委员会将会重审该案,但这并不意味着委员会会打倒原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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