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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未成年子女签证

2025/7/3 9:10:34      点击:

       澳大利亚未成年子女签证,在澳大利亚移民系统中的编号为445,即445签证。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的伴侣移民申请在审理期间,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该签证,在澳大利亚停留。

       申请该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是相关签证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必须有提名人的担保,或有相关签证持有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换言之,鉴于其特殊性,该签证仅限于309签证或820签证持有人的未成年人子女申请,其它人均无资格申请。

        如果未成年人子女有兄弟姐妹,则每个人都应单独申请,不能合并在一起。

       该签证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也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

       申请该签证时,对于1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必须取得其居住国所有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否则,移民局可以单凭这一点,而拒绝签发签证。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该签证后,持有人必须申请加入到其父母的伴侣移民申请中;此时,持有人可以凭借该签证一直在澳大利亚停留,直至其父母的伴侣移民申请得到确定结果,或其父母撤销伴侣移民申请。

       对于该类型的签证而言,“未成年人”是指,18周岁以下的孩子;或者在18周岁以上,但在经济上,完全依赖309签证或820签证持有人。

       该签证的申请费目前为3235澳元,审理时间为,50%的申请在19个月内给出了结果;90%以上的申请,在24个月内给出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