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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修改超级签证政策 停留期限最长可达五年

2022/7/4 20:47:25      点击:

       援引加拿大移民局官网近日消息,自2022年07月04日起,加拿大超级签证 (Super Visa)停留期限将延长至最长五年时间,也即,签证持有人抵达加拿大后,最长可以在加拿大待五年时间,而期间不必再回本国。

       对于子女或孙子、孙女、外孙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父母的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为了方便他们“频繁”入境加拿大,实现在加拿大长期停留的目的,最终方便家庭团聚,加拿大移民局于2011年12月01日推出了超级签证。

       按照现行政策,超级签证申请一旦批准,其有效期即为申请人护照有效期减去一个月(举例来讲,如果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剩余五年,那么,超级签证的有效期即为四年十一个月),最长为十年(准确讲,为九年十一个月),可以多次入境加拿大,每去一次最长停留五年。

       为此,申请人在申请该签证时,除了需要满足临时居民签证的所有其它要求外,还需要进行体检,在加拿大的保险公司,或在加拿大移民部指定的加拿大境外的相关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同时,其子女、孙子、孙女或外孙还需要满足加拿大的收入要求,以担保申请人在加拿大停留期间的经济问题。

       有一种特殊情况是,超级签证一般都是多次往返,但极少数情况中,申请人满足了超级签证的所有要求,而且也符合入境规定,但移民局只签发了单次入境,即签证有效期内只能入境一次加拿大,那么,在入境口岸边检时,工作人员还是按照超级签证的标准确定持有人在加拿大的停留时间的,即允许其最长停留五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