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移民局移民官签证审理手册第U3.20款规定的内容
2026/6/24 8:32:11 点击:
新西兰移民局移民官签证审理手册(Operational Manual)第U3.20款主要涉及的是,在新西兰停留期间,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生活,即:
Sufficient funds for maintenance while in New Zealand
按照本款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使签证官或移民官信服,其在新西兰停留的整个期间内,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这方面的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
学校发出的提供全额奖学金方面的通知;或者
在下列时间、由下列人士填写的留学生经济担保表:
学生抵达新西兰之前,由在新西兰、在申请人本国或第三国的担保人填写;
学生抵达新西兰之后,由是为新西兰公民或居民身份的担保人填写。
在认定申请人在新西兰停留的整个期间内是否有足够的资金维持生活时,签证官或移民官可以考量学生的资金所对应的期间以及/或者他们在新西兰停留期间是否能够取得相应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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